黄金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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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身边法筑平安城刑事篇一男子非法销售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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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9月初,被告人焦某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从他人处购进黄金叶、红塔山等品牌的假烟,存放于鹤壁市淇滨区一仓库内,并在鹤壁市淇滨区东部的农村进行兜售。年9月10日,鹤壁市烟草专卖局在焦某仓库内查获尚未销售的黄金叶、红塔山、红旗渠等品牌香烟条。经鉴定、核价,上述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,价值共计元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焦某违反国家规定,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物品卷烟价值元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。被告人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遂判处焦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
众所周知,吸烟有害身体健康,吸食假烟对身体健康危害更大。打击假冒伪劣香烟、查办假烟案件,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,一直是专卖管理的重中之重。随着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,城市中销售假烟现象受到一定的遏制,而农村相对来说监管力度和监管触角延伸不足,所以很多假冒伪劣的香烟流向了农村之中。但是农村不是法外之地,仍要受到监督和管理,违反法律的依然要受到制裁。所以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,作为香烟零售户一定要认清假烟的危害性,在日常经营中,要自觉守法经营,坚决做到不进假、不藏假、不售假,争做守法经营户。同时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烟草打假,为烟草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假烟情报线索,协助烟草办案,共同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分子,维护正常的烟草经营秩序。

(编写人:王现霓)

作者/来源: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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